【幼兒政策】
2018內蒙古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及金額標準規定
2018養老保險新政 三類人可進行一次性補繳
一、內蒙第一類屬于本地戶籍,古次規定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性補險計知青,可一次性補繳社保費滿15年。繳養金額這類人群的老保繳費標準為183.29元/月,這個補繳費用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都是算方不高的;按現行的養老金計發標準,60周歲首次可領取養老金841元/月,法及65周歲首次可領取養老金1746元/月。標準
二、內蒙第二類屬于本地戶籍,古次規定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性補險計大齡人員(男年滿65周歲、女年滿60周歲),繳養金額可一次性補繳社保費滿15年。老保這類人群在工作經歷方面無限制性要求,算方但是法及繳費標準比較高(893.6元/月)年遞增5%,按此標準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費的費用為23萬元;按現行的養老金計發標準,60周歲首次可領取退休金1496元/月。
三、第三類屬于本地城鎮戶籍,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、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,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(女50周歲、男60周歲)的人員,可在工齡產生地自愿一次性補繳社保費滿15年。這類人群的最低繳費標準為427.8元/月,按此標準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費的費用為7.7萬元;按現行的養老金計發標準,50周歲首次可領取養老金745元/月,60周歲首次可領取退休金809元/月。
這三類人都是可以進行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的,但是由于上述方式一次性需繳金額較大,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,一次可以結合相關和實際情況補繳社保費。男年滿60周歲、女年滿55周歲的,可以按照最低繳費標準一次性補繳15年;男年滿45周歲、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,可以按照最低繳費標準一次性補繳10年,補繳及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辦理領取手續,不滿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辦理領取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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