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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24-01-02
辦理條件
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
1.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,錦州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累計滿1年的失業。
2.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保險標準或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。
3.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條件指并非本人真實意愿,因為單位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和領失業。
失業金發放標準
1.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長新失業保險金標準,按照所繳納失業保險費的規定年限確定;
2.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,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錦州80%。
失業保險金標準一般都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、失業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。保險標準
辦理材料1、條件失業人員有效的和領二代身份證
2、就業失業登記證
辦理流程失業人員持上述材料于每月16—25日(公休日不順延)到省就業和人才服務大廳進行失業簽到,長新申領失業保險金。規定
錦州辦理地址辦理地址:
錦州錦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(和平路)
錦州地址:錦州市創業孵化基地附近
錦州錦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
錦州地址:松山新區市府路72號
錦州電話:(0416)3885376
錦州錦州市太和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(凌西大街)
錦州地址:太和醫院南行220米
錦州電話:(0416)5178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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錦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