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幼兒政策】
2018年漢中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與流程條例
非房屋類提取條件:
1、漢中離休、住房退休的公積
2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金提件流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取條
3、職工戶口遷出本市、程條縣、漢中區或出國、住房出境定居的公積
4、因被所在單位開除、金提件流辭退或辭職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,取條未重新就業滿一年的程條
5、職工在職去世,漢中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住房
6、其他可以提取的公積情況:
(1)本人、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
(2)遭遇車禍、火災、意外人身傷害等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
(3)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的。
房屋類:
1、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
2、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
3、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%的。
提取材料
1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自己撰寫的、身份證及復印件、單位出具由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《漢中市住房公積金轉出使用審批表》和其他相關憑證。
2、委托他人辦理的,除需以上資料外,須提供委托人簽署的授權(并由委托人簽名,單位簽署“委托屬實”字樣,并加蓋公章)、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、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。
3、職工同時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,須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、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、配偶簽署的授權。
4、凡是市中心代開現金或轉賬支票的單位個人提取公積金,須提供身份證或復印件、委托書及歸集科開據的支取憑證,到市中心財務科辦理支取手續,如果金額較大,可轉賬支付給單位,再由單位支付到個人。
5、根據不同情形,還須提供以下材料:
提取流程
1、職工憑提取憑證,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。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,并出具《漢中市住房公積金轉出使用審批表》。
2、單位經辦人(專管人員)憑合規提取憑證及單位出具的《漢中市住房公積金轉出使用審批表》,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縣區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,市中心或縣區管理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是否準予提取的決定。
3、經審批準予提取的,單位經辦人員憑中心審批同意后的《漢中市住房公積金轉出使用審批表》和支款憑證,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。
提取額度
部分提取:
1、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,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,賬面留存最近六個月繳存額,取至千元位整數;
2、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%的,在賬面留存最近六個月繳存額前提下,提取額為(月租金一家庭月工資收人× 15%)×12提取至千位整數;
3、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超出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,可提賬面繳存余額取至千元位整數;
4、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小于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,提取額不得超過應負擔費用,取至千元位整數;
5、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的按照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提取賬戶內余額;
6、職工購買、建造、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,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,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;
7、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,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,用于償還貸款本息。每年可提取一次,每次提取額不超過當年應還貸款本息年合計額,直至貸款結清為止。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和。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首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全額提取:
漢中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
1、離休、退休的;
2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3、職工戶口遷出本市、縣、區或出國、出境定居的;
4、因被所在單位開除、辭退或辭職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,未重新就業滿一年的;
5、職工在職去世,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。
提取時間
1、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(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)
2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在購房合同、協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頒發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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